更新时间:2021年9月3日15:05:16
宿迁按月提取公积金的提取金额如何计算?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申请人申请成功后,于次月15日从申请人公积金账户划转相应金额到缴存人约定的银行卡。划转金额为申请人划转当日(每月15日)账户余额(扣除申请人签订协议时月缴存额6倍以外的金额)与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上月已归还金额二者中的较小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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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材料
1、借款人及配偶身份证原件、结婚证原件
2、工、中、建、农一类银行卡之一
3、个人住房贷款银行借款合同
4、人民银行出具的能反映具体贷款信息的借款人个人信用
5、贷款银行出具的还款计划表(至少提供协议期间三年的还款计划表)
6、相关文件规定的及宿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需要查证的其他材料
宿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与建行、农行已实现信息共享,贷款银行为建行(全国范围)、农行(省内,不含苏州)的,仅需提供以下申请材料:
1、借款人及配偶身份证原件、结婚证原件
2、工、中、建、农一类银行卡之一
宿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还将加快推进与其他商业银行信息共享工作,并及时公布共享银行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