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公积金提取:
(一)申请材料
1.本人身份证;
2.城镇建造、翻建自住住房的,需提供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3.农村建造、翻建自住住房的,需提供村镇工程建设许可证、宅基证、建造造价表;
4.大修自住住房的,需提供不动产权证书或房屋所有权证、危房鉴定证明;
5.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的参照宿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我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分摊费用的通知》(宿住房公积金〔2021〕51号)执行;
6.购买建筑材料票据。
(二)提取额度
提取金额不超过实际发生的修建房支出(不含各种税费等支出),且账户应保留最低余额1元以上。
(三)提取人员范围
缴存人本人、配偶
(四)办理流程
线下流程:
提取人申请→初审→复审→审批→办结。
线上流程:
1、提取人登陆“江苏政务服务”APP→点击【公积金】→点击【公积金提取】进入应用→选择宿迁市→点击【缴存人个人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审核】→选择提取相应选项→按照要求输入或上传资料→提交→初审→复审→审批→办结。
2、提取人登陆“宿迁公积金”官方微信→点击【慧办】→【提取业务】→点击提取相应选项→按照要求输入或上传资料→提交→初审→复审→审批→办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