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05-02 12:52:03
内容来源:互联网
关键词汇:宿迁公积金提取,宿迁提取公积金,宿迁提取公积金条件,宿迁市住房公积金提取指南
内容简介
提取条件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离休、退休的;(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四)出境定居的;(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共同材料
1.申请人提取住房公积金时,本人凭身份证原件、复印件以及以上资料的原件方可办理
2.如因购房人配偶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需提供夫妻关系证明原件。
3.如因特殊情况本人不能办理的,代理人须携带提取人书面委托书(须经公证处公证或加盖被领人单位公章)以及双方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根据不同情形还需提供以下材料:
房屋类:
宿迁房屋类公积金提取材料
非房屋类:
宿迁非房屋类公积金提取材料
1.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
2.职工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3.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
4.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部分提取:
1.购买自住房商品房
2.租住自住住房
3.购买拆迁安置房
4.购买二手房
5.建造自住住房
6.翻建、大修自住住房
7.偿还购房贷款本息(最后一次结清)
8.偿还购房贷款本息(按年提取还贷)
全额提取
宿迁公积金全额提取
公积金提取间隔:公积金每隔12个月(含12个月)以上提取一次
提取到账时间:自申请受理日起3-5个工作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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