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贷款申请人持有关资料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初步咨询,确定贷款额度和贷款年限;
2、资料齐全后,贷款申请人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填写申请表,同时与卖方一起,在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签署有关文本;
3、贷款申请经中心审批后,贷款申请人根据公积金中心通知,领取委托贷款通知书;
4、贷款申请人到管理中心指定的委托银行签订借款(抵押)合同,并按自愿原则办理有关公证手续;
5、贷款申请人持借款(抵押)合同到房管部门办理房产过户手续并办理房产抵押登记;
6、贷款申请人持登记后的借款(抵押)合同及房屋他项权证等资料到管理中心办理划款手续;
7、管理中心委托有关银行将贷款款项及首付款一并转帐至房屋卖方储蓄存折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