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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迁从外地投亲户口迁入指南(条件+材料)

发布时间:2023-04-17 10:40:02

内容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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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简介

市外户口迁移(投靠亲属)申请条件:公民符合以下情形之一,且被投靠人有家庭户口和合法稳定住所的,经被投靠人和合法稳定住所所有权人同意,可以申请投靠户口迁移:(一)未成年子女投靠父母的;(二)父母投靠成年子女的;(三)投靠配偶的;(四)父母双亡的未成年孙子女

市外户口迁移(投靠亲属)

申请条件:

公民符合以下情形之一,且被投靠人有家庭户口和合法稳定住所的,经被投靠人和合法稳定住所所有权人同意,可以申请投靠户口迁移:

(一)未成年子女投靠父母的;

(二)父母投靠成年子女的;

(三)投靠配偶的;

(四)父母双亡的未成年孙子女、外孙子女投靠祖父母、外祖父母的;

(五)父母双亡的成年子女,其祖父母、外祖父母投靠成年孙子女、外孙子女的;

(六)夫妻一方为现役,另一方和未成年子女投靠现役父母的;

(七)夫妻一方为现役,其父母投靠另一方的;

(八)夫妻双方均为现役,未成年子女投靠祖父母、外祖父母或者父母投靠成年子女的。

属上述第(二)项情形的,父母有一方年龄应当超过法定退休年龄;

属上述第(三)项情形,被投靠人无合法稳定住所所有权的,被投靠人户口登记地的合法稳定住所应为其直系亲属所有。

办理程序:

1、受理;2、收集材料;3、调查核实; 4、反馈结果。

申报材料:

(一)投靠双方居民户口簿;

(二)被投靠人和合法稳定住所所有权人同意迁入的声明;

(三)投靠人与被投靠人之间关系证明;

(四)合法稳定住所证明。

属申请条件第(四)、(五)、(六)、(七)、(八)项投靠情形的,还应当分别提交死亡证明或者现役证明。

退役投靠户口登记在集体户配偶的,提供上述第(一)、(三)项材料。

办理地点:户籍派出所、户政办理中心

联系电话:

0527-84352101(市局)、0527-83517728、83517727(沭阳)、0527-85245068(泗阳)、0527-88356174(泗洪)、0527-82168012(宿豫)、0527-82163660(宿城)、0527-84354058(经开区)、0527-84323134(湖滨新区)、0527-84352895(洋河新区)、0527-84352811(苏宿园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