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制证受理当天开始算,具体以回执单标注的时间为准。
办证时限:20天
居民身份证法定制发周期为六十日,江苏省已缩短至20个工作日(省外户籍地审核签发的延长5个工作日),申请人因考试、比赛等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机关开通“绿色通道”优先办理,在10个工作日内发证。临时身份证制发周期,设区市范围内办理的不超过2日,省内跨市办理的不超过3日。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
第十二条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六十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交通不便的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