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疫规定:
1、有本土阳性感染者或中高风险区所在县(市、区)旅居史的来(返)宿人员,须通过“宿康宝”等途径,向目的地单位、社区(村)或酒店报备。请来(返)宿人员主动配合落实防疫要求,瞒报、谎报行程轨迹并造成疫情传播的,将依法依规追究法律责任。
2、7日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来(返)宿人员按照规定落实7天集中隔离或居家隔离健康管理措施;
3、7日内有低风险地区旅居史的人员,需持48小时核酸阴性证明,到达后按频次落实核酸检测;
4、常态化防控区人员返宿持绿码可自由流动。
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第1、2、3、5、7天各进行1次核酸检测。
7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第1、4、7天各进行1次核酸检测;居家隔离医学观察应在社区医务人员指导下进行,单独居住或单间居住,尽量使用单独卫生间,做好个人防护,尽量减少与其他家庭成员接触,居家隔离医学观察期间本人及共同居住人不得外出。
(具体防疫规定可能随现实情况产生变化,建议出行前拨打相关电话咨询)
宿迁疫情防控政策咨询和监督电话:
宿迁市:84389397
沭阳县:83998120、83592165(卫健)
泗阳县: 85286907、85212158(卫健)
泗洪县: 88352977
宿豫区: 84465651、84465965(卫健)
宿城区: 80909592、88259180(卫健)
宿迁经开区: 88859000
市湖滨新区: 809868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