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2-11-02 12:37:02
内容来源:互联网
关键词汇:宿迁人才购房券申领,宿迁人才购房券,2021宿迁人才购房券申报条件
内容简介
申报条件①全职工作的申报对象应与引进单位签订三年以上劳动(聘用)合同,并在本地持续缴纳社会保险。②人才在市区范围内自主创业,应为创办企业的牵头人或主要创办人,在创办企业的实收资本中货币出资不少于30万元,占股不少于30%或是自然人第一大股东。企业应
申报条件
①全职工作的申报对象应与引进单位签订三年以上劳动(聘用)合同,并在本地持续缴纳社会保险。
②人才在市区范围内自主创业,应为创办企业的牵头人或主要创办人,在创办企业的实收资本中货币出资不少于30万元,占股不少于30%或是自然人第一大股东。企业应于2020年12月31日前完成工商注册登记等相关手续,参加社会保险并缴纳社保费。
申报、申兑截止时间
2021年8月15日
政策咨询联系方式
市直:0527-84353007
宿豫区:0527-84465865
宿城区:0527-80903006
经开区:0527-88859098
湖滨新区:0527-84837558
洋河新区:0527-82668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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